延吉市卫生监督所开展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专项活动
3月15日,延吉市卫生监督所开展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专项活动,旨在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,优化消费环境,净化医疗市场环境。
执法人员检查了辖区部分医疗机构、生活美容场所是否存在非法医疗美容服务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等情况。
3月初以来,该所根据《关于开展“非法行医整治月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的要求,对辖区35家医疗机构、85家生活美容场所开展了监督检查。期间发放了宣传海报120份、手册100本、下达监督意见书100余份。
延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张进洁提醒:市民遭遇非法行医后,应将就诊病历、治疗单、药品、发票等保存好,及时前往延吉市卫生监督所举报,举报电话:0433-2509139。